金融期货,是指以金融工具作为标的物的期货合约。与商品期货相比,其合约标的物不是实物商品,而是金融商品,如外汇、债券、股票指数等。股票和债券是基本的证券类型,证券是各类财产所有权或债权凭证的通称,是用来证明所有人有权依票面所载内容取得相关权益的凭证。为了让投资者更加深入的了解金融期货,本文将以新的视角来区分和比较金融期货和股票、债券。需要指出的是,商品期货和金融期货具有很多共同的属性,本文中提到的“期货”主要指的是以股票指数、债券为合约标的物的金融期货。
首先,金融期货与证券在金融产品结构中的层次不同,股票和债券属于基础金融产品,而金融期货属于衍生产品,比如国债期货其基础资产是债券,其衍生品是期货。而且两者在是否具有“内在价值”和可否长期持有上也存在明显的差异,证券有其内在价值,证券持有人有权据此凭证获得一定的货币收入,因而可以长期持有,可以用来抵押、担保和作为资产储备。期货合约则不具有内在价值,不具备抵押、担保和储备的职能,而且不能长期持有,在合约到期日之后必须进行交割。
其次,证券交易与金融期货交易的目的不同,证券交易的目的是权益的转移,而期货交易是风险的转移。股票和债券等证券资产交易的主要目的是资金的募集和转让,企业发行各种有价证券使社会闲散资金汇集成为长期资本,解决企业的资金需求,而且越是成熟的金融市场,证券筹资的直接融资方式较银行贷款的间接融资方式比重越高,因为间接融资往往贷款期限较短,适合解决企业流动资金不足,长期贷款数量有限,条件苛刻,对企业不利,证券融资为企业大规模经营提供了资金来源,促进社会化大生产的发展。政府等也可以发行债券,从而迅速地筹集长期巨额资金,投入国家的生产建设之中或用来弥补当年的财政赤字。金融期货市场转移的是风险,参与期货交易的一方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另一方以投机为目的,风险从套期保值者手中向投机者手中转移,在这一过程中,风险总量不变。如果风险是在套期保值者手中相互转移,在这个过程中,风险总量会变小。对于套期保值而言,期货市场提供了规避现货风险头寸的工具,让其在现货市场和期货市场的总风险暴露降为零成为可能。对于投机者而言,其风险暴露头寸从零变为正,接受了套期保值交易者的风险敞口。
第三,金融期货交易与证券交易在制度规则上不一样。金融期货交易实行保证金制度,交易实行双向交易,既可以买入也可以卖出;而在证券交易中一般只有单边交易,仅能实行先买后卖的单向交易,融券交易也必须先从其他有券的机构或个人借到券,才可能卖出。此外,证券市场在市场结构上有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之分,而期货市场则不存在这种区分。
最后,证券交易和金融期货交易的横向分解不同。证券交易将社会闲散资金进行集聚,形成向实体经济的资金输入,是“积少成多”,而期货是将风险细化分解,将大风险分解为小风险,是“化整为零”。股票和债券以及相应的证券投资基金等工具将社会闲散资金汇聚起来,进入实体经济转换为生产资本,横向是由小到大资金集中的过程。期货市场中,持有套期保值目的的交易者往往是大型生产企业或机构,现货市场的巨大头寸暴露需要通过期货市场转移出去,与之交易配对的交易者往往是怀有投机目的的中小资金,风险从套期保值者向投机者转移,横向来看是风险从大到小分解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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